1.艺术功能
音乐被用于非实用性的审美和思想感情的表现时,具有艺术功能。 音乐的艺术功能的施行,就是用有意义的声音的感性力量打动人心。今天,全世界各地区各种社会都有专门的音乐活动场所,其中相当普遍的是音乐厅。由于电子技术的应用,音乐作品还有新的载体和传播方式。播放音乐作品的音响设备已经成为人们普通的日常生活用品之一。音乐作品作为一种精神需求品,在越来越方便的供需方式中,成为文化市场一种重要的、基本的精神食粮。而音乐的感性活动本身,则成了人们的最佳生活方式之一。 人通过艺术来满足感性需要,这是人区别于其他动物的根本点之一。动物的局限性,使其感性活动仅限于物质生存的范围,例如觅食、生殖等在本能层次的行为。在各种实践中进化的人类,当物质生存需要得到一定程度的满足后,便产生更高级的需要,追求更高级的满足,其中就有精神性的感性需要和满足。例如从饱食向美食、从生殖向性爱的转变。这里的感性活动已经蕴含了很多的精神因素。从综合社会活动中分化出来的艺术,便是人类为了满足自己高级感性需要而创造的行为方式,艺术品则是满足这种高级感性需要的创造物。
从音乐作品的创作、表演和欣赏三个环节看,非功利的艺术目的都指向精神性的听觉感性需要。其中,审美是最重要的需求之一。“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各种音乐受到各类人的喜爱,反映了人们需求听觉之美的普遍性,满足人们的审美需求,是音乐的艺术功能的基本表现。
2.实用功能
音乐被用于教化、宣传、教育、认识、宣泄、科学利用等等目的时,具有各种实用功能。
中国自古就有“移风易俗,莫善于乐”的说法。这是孔子说的,又为后世沿袭儒家思想者所认同。为什么说改变风尚习俗或道德教化最擅长者是音乐呢?因为音乐对人心具有“潜移默化”的作用。从古至今,政治家、社会活动家、教育家等等,都把音乐当做教化的手段。也就是说,他们看到了音乐对人产生作用的特殊性,希望利用它来“寓教于乐”,达到教化的目的。西方从古希腊开始就有人持相似的观点和态度,如亚里士多德和柏拉图。中世纪音乐被用于宗教的目的,它的教化作用几乎是天经地义、无需辩白地直接渗透在生活各方面。随后的时期,人对音乐的审美观念才逐渐上升为全社会关注的,与哲学、科学、神学等平行的艺术的重要范畴之一。在近代意义的普通学校教育中,音乐往往被用来作为德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点跟教化相同。
音乐被用于宣传,在近现代主要发生在与战争、政治、经济、社会福利等有关的活动中。如战争歌曲、政治歌曲、广告音乐、企业歌曲、宣传环境保护的音乐等等。这些用于宣传的音乐,往往由政治组织、经济集团或其他团体控制或操纵,并得到官方或专业传播媒体的支持。
在民间音乐中,民族历史或生活知识作为内容的民歌几乎在世界各地都能见到。这种民歌的意义之一在于民族内部的教育,它使民族文化的重要内容得以时代相传,尤其是那些文字不发达的民族。运用歌曲的形式,一方面是为了群体活动的需要(某种仪式或聚在一起演唱、娱乐),另一方面是为了记忆的便利。民族民间音乐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文化方式的体现,一种自然文化(相对于专业的人工文化而言)的行为方式,而不一定是审美方式的存在。也就是说,它们是礼仪、习尚或娱乐等功力行为的一部分。
由于音乐创造者总是一定历史、文化中的社会成员,所以音乐也总是反映了特定的历史、文化、社会和人的状况,尽管这种反映可能是间接的或曲折的。这样,音乐就具有了认识功能,通过音乐,人们往往可以了解或认识它的原生文化环境或社会历史状况的某些东西,了解创造者的有关情况或认识创作动机。
抒发心中情思或宣泄内心积郁,历来被认为是音乐的专长。中国古时候士大夫以鼓琴为修身养性的方式,其中,抒发和宣泄至少是通往高远境界的初期方式。弗洛伊德认为音乐能直达人心的潜意识,因此最有利于宣泄内心积郁。在现实音乐生活中,许多作曲家和音乐爱好者也都把音乐当做抒发或宣泄的手段或方式。
音乐在科学利用中,有以下几种情况:在医疗中代替麻药镇痛等等;在车间、公共环境、服务行业、交通工具、居家等等场所中作为优化环境的背景音响;在动物饲养和植物栽培中作为催奶、催蛋、催花果、促生长等手段。在战争中,音乐还可以作为一种特殊的武器,例如中国“空城计”和“四面楚歌”的典故所描述的那样。